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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2-10-06 16:09   责任编辑:yishashi
报名开始:2022-10-06       报名截止:2022-10-10
因工作需要,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,温州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年薪制警务辅助人员,相关事项如下:
一、招聘计划
本次计划招聘1名年薪制警务辅助人员,具体要求见下表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宪法,遵守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,热爱公安事业,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,纪律观念强。
(二)五官端正,口齿清楚,体表无纹身,双眼矫正视力4.8以上;1986年10月以后出生。
(三)身心健康,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。
(四)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,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要求。
(五)同等条件下,优先招聘有相同工作经验者、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。
(六)下列情形不得报考:1.本人或家庭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2.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;3.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4.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、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;5.因吸毒、嫖娼、赌博受到处罚的;6.曾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、收容教育的;7.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执业证书的;8.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;9.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;10.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11.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。
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、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。
三、招聘办法及程序
(一)报名方式和时间
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填写电子版报名表(附电子照片)提前发送至邮箱1156031432@qq.com,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《温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》(附件1)和相关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。
1.现场报名(资格审核)时间及地点:
10月11日至12日(上午9:00—11:30,下午14:30-17:00)
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十二涧桥温州市公安局科技大楼西门值班室。
2.现场审核时须提交的材料
(1)纸质报名表;(2)有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;(3)户口簿及其复印件;(4)学历、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;(5)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;(6)个人征信报告(中国人民银行、市民中心等可打印);(7)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;(8)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。
(二)资格初审及反馈
温州市公安局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,接收符合条件者报名材料。报名者须确认报名成功后(未参加或通过现场审核者视为报名不成功),按规定参加笔试、面试、心理测试等,时间、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。
(三)考试方式
1.笔试。测试内容包括计算机视频图像专业技能和文字写作(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),满分100分,采用闭卷形式。
2.心理测试。心理测试相关工作另行通知,测试结果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。
3.面试。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:4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,如报考人数不足,将取消本次招聘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,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合格分为60分。面试不合格者,不能列入体检、考察对象。
4.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
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,具体方法为:
总成绩=笔试成绩*50%+面试成绩*50%
合成后的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,第2位按“四舍五入”办法处理。
5.确定体检、考察对象
根据总成绩,按岗位名额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、考察对象,遇总成绩同分的一并列入体检、考察。
(四)体检和考察
1.体检对象按通知的时间、地点和要求,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。体检相关费用自理。
2.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。体检结果仅作为本次招录的依据。
3.考察。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温州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。考察工作按照招聘条件中不得报考情形,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。
(五)公示和聘用
1.体检、考察合格人员(总成绩同分的,优先录用笔试成绩高者;笔试、面试等均同分且不存在优先聘用情形的,根据岗位所需加试一项技能,优先录用得分高者),确定为拟录用对象,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,对拟录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,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,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,首期合同不低于3年。
2.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(劳动)关系。在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社会保险转移,未按规定办理的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(六)岗前培训
拟聘用人员需参加温州市公安局组织的岗前培训,培训不合格者,解除劳动关系。
四、薪酬待遇
年薪制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(含单位与个人缴纳五险一金和服装、伙食、培训等)由市财政保障,保障经费13万元左右,根据实际工作业绩和考核情况确定发放金额。
五、疫情防控
1.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,考生应提前申领“温州防疫码”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,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考生方可进入相关招聘环节。
2.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,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,并在招聘各环节中自觉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,具体要求详见考生防疫须知(附件2)。来自国(境)外或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,因由旅行管制或隔离要求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,视为正常缺考。如隐瞒情况擅自参加招聘各环节造成不良后果的,责任自负。
六、其他事项
1.发现招聘过程中有作弊、弄虚作假行为的,一经查实,一律取消聘用资格;
2.招聘过程中,如有人员未按规定参加体检、政审或出现不合格情况,所空缺名额,根据相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;
3.未尽事宜由温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。咨询电话0577-89980310,咨询时间为9月29日-30日上午9:00—11:30,下午14:30-17:00,10月8日-12日上午9:00—11:30,下午14:30-17:00。